近日,罗斯与阿迪达斯在2012年签下的为期14年、价值至少1.9亿美元的完整合同遭到披露。体育画报从这份合同书中节选了20段,试图从这些角度解答关于阿迪达斯和罗斯的种种疑问。
2011-12赛季,当时的德里克·罗斯(Derrick Rose)是NBA联盟中的一颗超新星。一个赛季之前,他刚刚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这位2008年的状元秀在芝加哥公牛队的表现让人们仿佛看到了“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昔日的身影。
和所有运动品牌一样,阿迪达斯(Adidas)看到了罗斯身上的潜力,他们认为罗斯有能力为品牌带来巨额的销售收入。于是在2012年,阿迪达斯和罗斯签下了一份为期14年、价值至少1.9亿美元的巨额赞助合同。如果罗斯代言的产品销量不错,或是罗斯代表阿迪达斯获得了某些球员荣誉,那么罗斯还将会得到额外数千万美元的奖金。
这份合同会给罗斯带来不菲的收入,不过同时合同中的条款也十分严苛。罗斯被赋予了扛起阿迪达斯阵营大旗的角色,在球场上、在公众面前,他都要担起阿迪达斯的门面。
那时,没有人会料到罗斯的职业生涯会像坐过山车一样陨落,而且还是以如此之快的速度。就在罗斯与阿迪达斯签订新的赞助合同之后,仅仅过了64天,他在季后赛首轮对阵费城76人队的比赛中,左膝前十字韧带撕裂,赛季报销。同样,谁都没想到,这才只是罗斯往后一连串严重伤病的开端。
除了那些可怕的伤病,罗斯在赛场之外也是麻烦不断。2016年,一名无名女子向洛杉矶县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罗斯和罗斯的两名好友一同性侵自己。于此同时,罗斯和球队主教练的关系也急速恶化,逐渐被球队所疏远。
如果提前知道有这么多事情会发生在罗斯的身上,阿迪达斯应该就不会在2012年的2月24日跟罗斯签下那笔巨额赞助合同了。
但出于一些不为人知的原因,阿迪达斯至今为止既没有要动用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来削减赞助费用以降低罗斯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丝毫没有要跟罗斯解约的意向。根据最近披露的罗斯与阿迪达斯长达40多页的完整合同,以下20点关于该合同的注释或许有助于帮助我们解答关于阿迪达斯和罗斯的种种疑问。
1.罗斯成立公司与阿迪达斯签约
当运动员与商业公司签订赞助合同的时候,通常运动员本人不会直接与赞助商签约,而是由一个独立的公司代表运动员来签订合同。
罗斯与阿迪达斯的合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阿迪达斯没有直接与罗斯达成赞助协议,而是与一个名叫“德里克·马特尔·罗斯企业有限公司”(D.M.R. Enterprises, LLC.)签约。合同显示,D.M.R. Enterprises公司的办公室设在芝加哥,但是该公司的通讯地址填写的却是体育经纪公司沃瑟曼媒体集团(Wasserman Media Group)在洛杉矶的办公室所在地。
▲ 罗斯与阿迪达斯的合同封面
为何罗斯不以自己的名义与阿迪达斯签约呢?因为通过这个有限责任公司,罗斯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降低财务风险,一定程度上避免某些商业相关的连带责任。
虽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会遭到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但毕竟罗斯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跟罗斯本人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个体。罗斯所遭遇“性丑闻”并不会直接对他的公司产生影响,另外,成立公司还能够帮助罗斯在税收上享受到一定优惠。
2.什么是“运动员奖项”?
▲ 罗斯获得2010-11赛季MVP
在罗斯的合同中,处处可见这样一个字眼——运动员奖项(All Pro Award)。阿迪达斯有义务根据罗斯所获得的“运动员奖项”来支付罗斯不同数量的奖金。很明显,在阿迪达斯看来,若罗斯获奖,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有着重大价值。
但问题是,NBA中没有一个奖项名为“运动员奖项”,为何合同中要使用这个在NBA中不存在的名词?原因是阿迪达斯使用这个合同术语来代称NBA中的一些具体奖项。这些奖项包括:最有价值球员(MVP award)、入选全明星阵容、夺得NBA总冠军、入选赛季最佳阵容一阵、二阵或三阵。为了避免在合同中重复提到以上所有奖项的名称,所以选取一个名词来代指它们。
3.什么是“竞争对手”?
阿迪达斯不仅要向罗斯支付代言阿迪达斯产品的费用,而且还要向罗斯支付不代言阿迪达斯竞争对手的产品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阿迪达斯尽可能地在合同中把“竞争对手”这个概念定义得更宽泛。合同中并没有直接提到诸如耐克、UA这样的竞争对手的名字,而是从反面来规定:如果罗斯被发现有与阿迪达斯的竞争对手洽谈代言产品的行为,那么阿迪达斯可以与罗斯解约。
一般情况下,如果运动员有与赞助商竞争对手洽谈合作的意向,他的经纪人会仔细地检查该运动员的赞助合同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有时运动员会在经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这种行为。一名负责人的经纪人会时刻提醒运动员要与赞助商保持沟通,以免意外做出违约行为。
4.什么是“正式着装”?
在日常生活中,“正装”这个词经常会引发人们的困扰——什么是正装?难道一定要穿西装打领带才是正装吗?这取决于你探讨的对象是什么人。
作为一家鞋服装备公司,阿迪达斯显然明白“正装”对于不同人的概念也是不同的。
为了避免罗斯和阿迪达斯对某些时尚术语的理解产生偏差,该合同定义了服装类别以及该类别下应该穿着哪些阿迪达斯产品。“正装”便是其中的一类。
5.什么是“产品”?
在这份合同中,阿迪达斯反复强调了赞助合同的“排他性”。罗斯不能够穿着阿迪达斯竞争对手的产品。合同中对“产品”一词有着详细规定:包括阿迪达斯制造的所有运动或休闲鞋款、服饰、配件以及其他装备,以及其他与阿迪达斯相关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心率检测设备等产品。
罗斯还不能使用与阿迪达斯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产品。阿迪达斯刻意在合同中使用“相似”这样的模糊字眼,来避免罗斯穿着使用任何其潜在竞争对手的产品。
6.什么是“营销推广活动”?
说起“团队”这个概念,罗斯也许会想起他的球队、队友和教练。阿迪达斯希望罗斯也把阿迪达斯当成自己团队的一员。
阿迪达斯用合同来确保罗斯明白他和阿迪达斯站在统一战线上。在所有的营销推广活动中,罗斯必须穿着阿迪达斯的产品,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跟NBA相关的比赛以及活动、电视广告、照片拍摄等。并且活动的形式包括所有线上、线下、目前已有的媒体以及未来新出现的传媒载体。
7.合同时限
当你第一眼看到这份合同的持续时间的时候,你可能会惊呼:“14年?!这么长!”
合同从2011年10月1日持续到2025年9月30日。当这份合同生效之时,罗斯才年满22周岁,他在那一年也打出了职业生涯的最佳赛季:场均25分7.7个助攻,并成为NBA史上最年轻的MVP。在接下来的2011-12赛季,他延续了自己的优异表现。那个时候,人们都认为罗斯的职业生涯将会非常辉煌,甚至有可能成为名人堂级别的球员。
但命运似乎跟罗斯开了不止一个玩笑。他的双膝遭遇了数次严重的伤病,虽然手术都很成功,但伤病还是蚕食了他惊为天人的速度和爆发力。29岁的罗斯在场外也不太平。身陷性丑闻的罗斯被质疑“心是否还在篮球上”。这样的罗斯并不是阿迪达斯在2018年想要的品牌当家人物。
但若你置身于2011年,罗斯绝对是一名充满希望的明日之星,他似乎拥有非常光明的市场前景和价值。当时看来,直到36岁,罗斯都很有可能一直保持着很高的竞技水平——而这个年龄也是多数赞助商跟运动员结束赞助合同的节点。
▲ 现年29岁的罗斯依然有实力在NBA征战
显然,阿迪达斯在罗斯身上下的赌注并不算成功。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罗斯在2025年之前退役,那么阿迪达斯有权终止合同。这个条款有可能是罗斯目前继续在NBA征战的原因之一:如果他提早退役,那么他将损失数千万美元的赞助费用。
对于阿迪达斯来说,签下罗斯所会碰上“最坏”的情况也许正在发生。目前,罗斯能够带来的市场价值远不如当年阿迪达斯签下他的时候那样大,但是现在罗斯又还不至于沦落到无人问津的地步。实际上,以现在的罗斯,只要他还能够保持相对健康,他依旧能在NBA打上好些年。所以,只要罗斯还没有退役,阿迪达斯就必须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赞助费用。
8.赞助费用随罗斯年龄而变化
当年签约的时候,由于受到新秀合同限制,罗斯的NBA薪水相对较低。阿迪达斯所支付分赞助费用能很快给罗斯带来一大笔财富。2012-13赛季之前,罗斯能够从阿迪达斯得到1450万美元的赞助费。
阿迪达斯向罗斯支付的赞助费数额跟罗斯职业生涯的预期发展相挂钩。按照合同中的规定,罗斯的赞助费将在2016-17赛季达到最高值——至少1700万美元。
▲ 阿迪达斯期望罗斯在28岁左右达到巅峰
2011年,阿迪达斯认为罗斯的职业生涯将在2016-17赛季达到顶峰。那时罗斯28岁,通常这是NBA球员的巅峰年龄。阿迪达斯认为,那时的罗斯将能够达到和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或者科比·布莱恩特(Kobe Bryant)巅峰时期一样的高度。现在看来,这样的想法有点不切实际,但别忘了,罗斯当时可刚刚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阿迪达斯永远也不会想到,罗斯的巅峰正是他们刚签下罗斯的时候。
另外,在跟罗斯签约之前,阿迪达斯一定预先调查过罗斯的性格和个人背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罗斯会在几年后被指控性侵女子。2011年以前,罗斯所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是2008年的超速驾驶,他也因此被罚款1000美元。虽然这也是一些“警示”,但阿迪达斯判断,这些都是罗斯年少轻狂时会犯的错误,等到他成为一名NBA巨星,也就会慢慢成熟。
9.关于罗斯意外受伤的条款
为了防范风险——如果罗斯的NBA生涯并不像预期那样顺利——阿迪达斯在合同中添加了保护条款,比如:如果罗斯连续两年没有获得任何“球员奖项”,阿迪达斯有权削减50%的赞助费用。
众所周知,罗斯的最后一个“球员奖项”是在2011-12赛季获得的,当年他入选了东部全明星阵容。在接下来的几个赛季中,除了因伤不能上场的比赛,罗斯的表现依然很有效率,但这并没有为罗斯赢得任何奖项。因此,阿迪达斯本有权削减给罗斯的赞助费用。
但阿迪达斯从来没有这样做,原因至今尚不明了。除了赛场上的表现,鉴于罗斯在场外也麻烦不断,阿迪达斯依旧没有动用合同中的保护条款,这让人难以捉摸。
阿迪达斯也许有所顾虑,如果他们削减对罗斯的赞助费,可能会引起旗下其他签约运动员对阿迪达斯忠诚度的质疑。不过阿迪达斯对于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后卫特里·罗奇尔(Terry Rozier)则是“零容忍”——罗奇尔在一场比赛的赛前热身中穿上了耐克的球鞋——阿迪达斯立即与罗奇尔解约。
10.罗斯用这份合同帮助他的大学和高中球队
罗斯曾经在不同场合不止一次提到“我欠我的高中和大学球队太多了”。2005年前后,罗斯和埃里克·戈登(Eric Gordon,现NBA休斯顿火箭队球员)一起在芝加哥的一支AAU联盟球队里打球。另外,罗斯高中的时候也参加了芝加哥的Simeon Career Academy篮球训练营。正是那时候罗斯给球探和大学教练留下了深刻印象。这其中的教练之一就有前NBA孟菲斯灰熊队主教练约翰·卡利帕里(John Calipari)。卡利帕里当时是这么评价罗斯的:“他是一名追求伟大的球员。”
罗斯在跟阿迪达斯进行合同谈判的时候,要求阿迪达斯每年给他指定的高中和大学球队提供价值16.5万美元的装备。阿迪达斯最终同意每年向这些球队提供价值5万美元的球鞋以及其他产品的赞助。
当然,阿迪达斯也能从赞助高中和大学球队中获益。根据阿迪达斯官方人员的说法,球鞋品牌很重视大学篮球的价值。这样能够将一些明星球员送进自己品牌赞助的大学球队,甚至为今后登陆NBA做好准备。
11.罗斯用这份合同帮助他的家人和朋友
罗斯被对自己身边的人非常忠诚,尽管这有时候也许会给他造成麻烦。
罗斯的兄长雷吉·罗斯(Reggie Rose)担任罗斯的商业合作伙伴。雷吉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经在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打球,之后正是他帮助年轻的罗斯训练球技并且洽谈品牌赞助事宜。罗斯希望自己哥哥为自己的付出能够得到阿迪达斯的回报。阿迪达斯也同意从2011年开始,每年向雷吉支付25万到30万美元的赞助费用,直到罗斯的合同结束。
另外,罗斯还向阿迪达斯提出,要给自己的发小兰德·汉普顿(Randall Hampton)每年支付5万到7.5万美元。如果你对汉普顿的名字有所耳闻的话,那可能是因为他也被卷入了罗斯的性侵案里。(2013年,罗斯、汉普顿和罗斯的另外一名好友莱恩·阿伦被指控性侵一名醉酒状态下的女子。2016年,联邦法院裁决三人无罪。)
12.穿着阿迪达斯产品的场合
▲ 在名人聚会上罗斯也必须穿着阿迪达斯产品
在合同中,阿迪达斯对于罗斯穿着自家产品的规定不是简单的“希望(hope)罗斯穿着”,而是“有义务穿着(be obligated to wear)”。
合同详细地规定了罗斯必须在哪些场合穿着阿迪达斯产品。这些场合包括:在NBA的训练和比赛中或者是坐在场边观战的时候、有媒体或可能有媒体在的所有场合(音乐会、名人派对)等等。
13.在这些情况下可以不穿着阿迪达斯产品
▲ 在美国国家队罗斯被允许穿着阿迪达斯竞争对手的产品,但球鞋除外
阿迪达斯明白他们与罗斯的赞助合同是建立在不与其他已有合同或者法规规定相冲突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阿迪达斯的合同不能够影响到罗斯与NBA之间签订的球员合同。2015年,耐克与NBA签订新的球衣合同,所有NBA球队从2017-18赛季起穿着耐克品牌的球衣。所以罗斯与阿迪达斯的合同并不能违反NBA与耐克的球衣合同,罗斯必须穿着耐克品牌的球衣在NBA比赛中打球。但有一点必须强调,一切场合的球鞋罗斯都必须穿着阿迪达斯的产品。
除了NBA之外,阿迪达斯还允许另外一种例外情况发生——跟国家队有关的场合。如果罗斯入选美国国家队,那么罗斯必须穿着国家队赞助商品牌的球衣在国际赛场打球。罗斯2012年因伤缺席了伦敦奥运会,不过2014年他代表美国队获得了男篮世界杯的金牌。
14.阿迪达斯能够在罗斯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发文
罗斯在推特上并不活跃。从他2012年注册推特账号以来,到目前他只发布过54条推文,但只要他一发文,很多网友就会在下面评论。罗斯的推特粉丝有254万。他发布的最近三条推文都是跟阿迪达斯产品相关的广告,除此之外,他的大部分推文都与阿迪达斯有关。
这又是为什么?
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阿迪达斯花钱买下了罗斯的社交媒体账号,他们可以在上面发布自己的产品推广信息。合同中表明,阿迪达斯可以要求罗斯发布他们指定的产品广告,并且阿迪达斯享有他的账号发布内容的最高优先级。
当赞助商评估一名运动员的代言价值时,社交媒体的粉丝数量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虽然罗斯的市场价值远不如从前,但他推特上的粉丝数量对阿迪达斯来说有重要市场价值。
▲ 罗斯在推特上并不活跃,头像依然是身穿骑士队服的自己
15.阿迪达斯有权削减赞助费用甚至中止与合同
像大部分赞助商一样,阿迪达斯在合同中设置了终止合同的条款。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阿迪达斯有权终止合同:
①运动员卷入公共丑闻;
②基于客观事实,对阿迪达斯集团(包括旗下的任何公司、产品、品牌)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 罗斯被卷入性丑闻
罗斯虽然被指控性侵,但并没有被宣判有罪。但是,罗斯在出庭时的证词让有些人怀疑他有歧视女性的倾向。比方说,罗斯承认,他在与女性发生关系的时候并不清楚什么叫做“女方愿意”(consent)。
虽然罗斯最终被判无罪,但这件事对他的个人形象以及品牌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于阿迪达斯来说,搜集一些罗斯损害阿迪达斯声誉的证据似乎并不是一件难事。
但阿迪达斯并没有尝试削减对罗斯的赞助经费,更别说是终止他的合同。在纽约尼克斯对和克利夫兰骑士队的时候,罗斯都分别有过“私自离开球队”的行为,在他离开球队期间,都有传闻说他正在考虑自己是否要继续打篮球。
16.上场次数下限
在合同末尾,阿迪达斯规定,如果罗斯在一个赛季的NBA常规赛中出场次数未达一半(41场),除非罗斯当赛季获得了某些球员奖项或者是跟随国家队夺得了奥运金牌,那么阿迪达斯都有权削减支付给罗斯的赞助费用。
2011-12赛季,罗斯并没有在常规赛出场超过41场,不过由于他入选了当赛季的NBA最佳阵容一阵,因此没有触发该条款。
2012-13赛季,由于膝盖伤势,罗斯缺席了一整个赛季的比赛。接下来的2013-14赛季,罗斯既没有上场超过41场,也没有获得任何球员奖项。2017-18赛季,罗斯在克利夫兰骑士队的前51场比赛中出战14场。如果他在本赛季剩余的比赛中缺席超过4场,那么他本赛季的赞助费用又可能被削减。
但根据《体育画报》记者乔·沃特海姆(Jon Wertheim)报道,阿迪达斯在2012到2014年都没有使用这一条款来削减罗斯的赞助经费。
17.合同本该保密
赞助合同通常是保密的。除非是法律要求强制披露,合同双方都有义务对合同内容保密。对于罗斯的合同也一样。
但在体育界,商业合同常常被曝光。不管是运动员还是赞助商都应该清楚这一点,并且接受这个现实。合同的保密性并不像合同中文字书写得那样严实。
18.任何纠纷优先私下解决
当我们听说双方就法律问题产生争执,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咱们法庭上见”。不过不管是罗斯还是阿迪达斯都不希望事情闹到这一步。打官司会使双方的名誉都收到损害,而且会被强制披露一些敏感信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阿迪达斯很清楚这样的官司会对公司的股价带来怎样的负面影响。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罗斯和阿迪达斯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优先使用中间人调停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中间人是私下解决的一种方式,通常会请律师或者退休的法官来担任中间人,双方在中间人面前陈述观点,然后由中间人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双方对该方案无异议,那么问题就得到解决。
如果中间人调停失败,双方则请仲裁机构介入。仲裁机构也是私下解决的一种方式。当事人不是在调解人面前辩论,而是在仲裁员面前辩论。这种情况下就不是由仲裁员“推荐”一个解决方案,而是“颁发”一个裁决。这个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败诉方可以寻求联邦法院复审仲裁裁决。
罗斯和阿迪达斯在合同中都希望避免双方在法庭上相见。
19.阿迪达斯占有主动性
跟罗斯签约的是阿迪达斯国际集团(Adidas International Marketing)而不仅仅是阿迪达斯。阿迪达斯国际集团旗下还包含了锐步(Reebok)和其他一些运动装备品牌。阿迪达斯在合同中说明,他们有权将合同的某些赞助部分移交给集团旗下的其他公司履行。当然,这个条款是经过罗斯本人同意的。
相比之下,罗斯在没有经过阿迪达斯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将自己所应履行的责任转交给他人履行。也就是说,罗斯不能雇佣其他人来代替自己完成与阿迪达斯的合同。如果他能这么做,阿迪达斯也就不会与他签约了。
20.奖金级别
▲ 合同中关于奖金有明文规定
罗斯与阿迪达斯的合同中规定罗斯有机会获得额外的奖金。获得当赛季MVP的奖金价值最高,达到100万美元;下一个级别的奖金是50万美元,包括获得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NBA总冠军(场均上场时间须达30分钟)、入选NBA最佳阵容一阵、获得奥运会或世界杯冠军(场均上场时间须达15分钟);下一个级别的奖金是25万美元,包括入选NBA最佳阵容二阵;最低级别的奖金是10万美元,包括入选NBA最佳阵容三阵、获得NBA全明星赛MVP。
这些丰厚的奖金条件能够对罗斯或者其他NBA球员产生多大的激励作用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其中任意一个奖项都显得十分诱人。这些奖金数字也表明,球迷、教练和其他NBA球员的评价对于运动员的收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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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为懒熊体育编译自《体育画报》,原文作者为Michael McCa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