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中央本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继续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主要目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要求,促进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衔接。调整资金投入结构,降低直接补助比例,提高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事后奖补比例,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
其中,体育健身休闲产业由体育总局牵头负责,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一)建设健身休闲设施。重点支持冰雪场、航空飞行营地、运动船艇码头、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及体育服务综合体的建设项目。
(二)拓展健身休闲服务。重点支持体育产业的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对接平台、共性技术支撑平台等;支持冰雪、航空、水上、山地户外、汽摩、马拉松、自行车、击剑有示范效应的赛事服务项目及各类营地服务项目;支持体育培训服务项目及制作、播放体育内容的服务项目。
除体育产业平台类项目可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外,其他项目全部通过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方式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方面,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个企业集团只能申报2个项目(含企业集团下属企业项目)。中央各部门、体育总局各直属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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