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足球协会联合发布《深圳市足球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深圳市足球场地规划建设责任分工(2017—2020年)
在《广东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6块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达到0.7块以上”。根据深圳本地媒体报道,截至2016年底,深圳全市共建有各类足球场地592块,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为0.5块,与建设目标仍存在差距。此外,从区域来说,深圳市的足球场存在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全市足球场地将近一半集中在宝安区和龙岗区,两区共建有274块足球场地,占全市10个区(新区,下同)的46%;人口密集的罗湖区和龙华区,只有足球场地53块,数量相对不足。从系统结构看,教育系统共建有383块,占全市总量的65%,足球场地社会化程度不高。
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全市足球场地数量超过900块,其中新建足球场地至少达到308块,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6块以上,有条件的区(新区)达到0.7块以上。”
为了确保该方案能够快速、有效地实施,该方案还在政策保障、组织实施上进行了细化——在资金保障、用地指标、规范建设管理、优化审批、综合利用、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要全力支持。此外,市文体旅游局还牵头建立跟踪监测考核机制,及时向市足球振兴联席会议汇报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依照本实施方案及时推进各项工作。
根据方案,市级教育系统现有足球场地38块,将新建7块;市级城管系统现有足球场地1块,将新建7块;市级体育系统现有足球场地9块,将新建10块;规划国土系统新规划小区(含城市更新项目)优先配建足球场地,建设量按属地原则统计到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