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波士顿大学科学家发表了一篇研究,该研究表明有大量证据证明职业橄榄球运动会造成脑部长期性损伤。在111名前NFL运动员的尸检样本中,他们发现有110人有慢性创伤性脑部病变(CTE)的迹象。CTE是一种退化性脑疾病,通常与头部的重复性撞击有关。卫线队员的情况最为严重,而球队弃踢时需要踢高空球的弃踢手似乎相对没有受到什么损伤。
这种脑损伤与NFL联赛之间的关系因缺乏相关证明在过去的十年里一直不受重视。但集体诉讼和国会听证都希望通过禁止某些特定撞击动作和设计新型头盔而让NFL比赛更加安全。同时,参与这项新研究的神经学家以及其他专家认为,除了橄榄球与大脑损伤有关,另一项运动—足球可能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虽然比赛过程中撞击会导致脑震荡,但足球通常不被认为是一项身体接触性运动。波士顿大学的安妮·麦基(Ann McKee)是此次NFL球员研究的学者之一,她说:“足球比赛中有大量的撞击,比如球员与球员之间的头球抢断,球员自身的头球行为。而在这其中,方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同样的动作重复了很多次。”全世界有2.65亿的运动员,而患有头部损伤的足球运动员可能占用很大比例。
▲美国职业联赛中的头球动作
美国职业足球队—华盛顿特区联队(DC United)在过去的10年里失去了6名因脑震荡退役的球员。同时,另外两名球员因头部受伤而导致本赛季报销。在最近一次针对球队及其教练的诉讼中,前DC联队守门员查理·霍顿(Charlie Horton)表示,在2016年,一个队友故意用肘部撞击他的头部,导致了脑震荡,从而也结束了他的职业生涯。而在2015年,美国足联受理了一项集体诉讼:13岁以下足球比赛中禁止球员使用头球动作。
诉讼并不能成为科学证据,但诉讼案的增加表明,运动员对运动时造成脑震荡问题和脑部疾病可能带来的长期风险有所担忧。案例研究表明,曾有脑震荡经历的英国和巴西运动员在退役之后会出现痴呆症状,其尸检也表明有慢性创伤性脑病迹象。四月份,波士顿大学研究人员发表了一份案例,案例中,一名美国前高中足球运动员经历了19次与足球运动有关的脑震荡,他也有阴郁症和精神健康问题的病史,随后因药物过量死亡,年仅24岁。从一份神经学杂志的报告看,尸检显示他也有CTE。
当然,这些案例研究不足以证明足球中的碰撞和脑损伤之间的关系。要证实其之间的关系,研究需要更大的样本。足球不同于橄榄球,因为前NFL球员和他们的家人会主动寻求医学帮助。麦基和她的小组成员成立了一个“大脑库”,对于那些已经退役的橄榄球运动员(职业运动员和大学运动员)的家人来说,如果他们担心其心理状态,他们可以捐献出大脑帮助研究。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收到了425份样本,其中270人患有CTE。不过,这个方向的研究还没有涉及到足球运动员。
即使是与足球有关的脑损伤研究,也没有绝对的证据表明脑震荡会引发CTE。事实上,科学家们说,在橄榄球和足球中,运动员一直以来受到的不是那么严重的“次级震荡”也许会引发CTE。在纽约的爱因斯坦医学院,神经学家迈克尔·利普顿(Michael Lipton)一直希望能够找到触发因素。利普顿说:“足球运动中,运动员会经历重复性头部撞击,问题是怎样的程度会引发病变,从而上升到功能性效应阶段。”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在过去的几年里,利普顿一直在纽约跟随调查一群业余足球运动员。约有400名运动员参加了他的爱因斯坦足球项目研究。他们进入到实验室进行大脑扫描并被采集血液,然后被要求在平板电脑上执行一些跟大脑反应相关的操作,从而测试他们的认知能力。利普顿应用了扩散张量磁共振成像,这能够帮助他观测大脑中白质的变化。
2013年,利普顿在神经放射学杂志的发表中说道,重复性的头球撞击,即使没有引发脑震荡,也与认知问题和大脑结构中的物理变化有关。在业余比赛中,球员平均每场会有6-12次的头球,平均每小时球的运行路线累计有50英里。在训练中,球员练习头球技巧时需要连续向上顶30次甚至更多次。利普顿的研究表明1800次的头球之后将会引发记忆方面的问题。
如今,有37名运动员参与了这项研究,这样的小样本还不足够说明问题。但是,发展到具有几百名参与者的较大样本时,利普顿希望发现一段时间内大脑中的某种生物学上的变化情况。他说:“这其中肯定蕴含着某种关系,但这也意味着需要长期的大量研究。”
如果可以找到一个临界点,让运动员知道自己何时需要退役或从此开始避免头球动作,那无论是对热爱这项运动的职业运动员还是业余运动员,都可以让他们松一口气。
麦基指出,确诊是否患有CTE的唯一方法就是通过尸检。但她和其他医学研究人员都希望找到某种生物标志物,也许是血液或尿液中的一种蛋白质,可以在CTE的初始阶段发出信号。这样的信息会给球员的身体发出黄牌或红牌警告,也许是时候换一项运动了,比如跳棋和槌球。在这之前,唯一能够降低重复性头部撞击带来的损伤就是无论是对于防守端还是进攻端都要减少头球动作的频率。
声明:本文为懒熊体育编译自WIRED,原文作者为Eric Niiler ERIC NII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