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酷暑的周末,一则有关切尔西队员肯尼迪公然辱华的新闻,让这份酷热焚烧人心,包括本律师在内的中国人民的自尊心在充满优越感的肯尼迪先生那一声“Porra China”的恶毒言语中受到煎熬。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复兴的速度如梭,自信的国人无不觉得经济发展了,民族自信了,想不见在我们发扬传统好客习惯的时候被自己的客人怼了,而且还是被充满偏见的、我们毫无过错的侮辱了,我们可不是项羽,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件事发生在体育领域,本人作为体育产业的律师,有必要明确的表达观点:我们不吃这套,辱华不是道歉就行了,还应该按照法律办事,今天在中国的地盘,咱们不用什么长臂管辖权就可以用属地管辖权理所当然的法办他。切尔西完赛可以走,肯尼迪得给我们留下接受刑事或者民事处罚,如何让他留下来赔罪,咱们按照法律程序来!
先说说,这个切尔西队员肯尼迪先生,可能会触犯什么罪名,构成什么侵权,能否禁止他出境?
1、侵权事实
根据官方报道:7月22日,到访中国的英超传统豪门阿森纳和切尔西在北京鸟巢体育场上演伦敦德比。肯尼迪作为替补球员,在比赛第69分钟上场。最终,切尔西3-0击败阿森纳。
在比赛之前,切尔西巴西籍球员肯尼迪,在个人社交账号上传了一段疑似侮辱中国人的视频,配有“Porra China”的字样。在葡语中,Porra是非常低劣的不雅词,在英文中类似“fuck”。
除了这一段10秒钟的视频外,肯尼迪还在他的“Instagram Story”(一款照片分享应用程序)上拍摄了一位靠着门闭目养神的安保,并配文:“Acorda China”(醒醒,中国!),也配上了三个表情。
2、侵权主体锁定,以及具体受害者
首先,肯尼迪先生自命不凡的在视频上露了头,我们连这个社交账号属于谁,谁拍的这个视频、谁发的这个视频、谁说的这句“Porra China”都不再需要找证据了,这个肯尼迪先生用书面文字表达了“Porra China”的意思,侮辱了整个中国人民。
在肯尼迪先生视频中出现了具体的中国人,这些同胞都可以作为原告和侮辱罪的受害人,提起刑事和民事诉讼。
3、可能涉嫌构成什么罪名,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
本律师认为:
①、肯尼迪先生的辱华行为,发生于互联网,影响极其恶劣,损害了国家利益,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在定罪之前,按照法律,国家机关有权禁止其出境。
②、由于其“Porra China”的行为既针对不特定的中国人民,侮辱中国形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又针对视频和图片中的特定人进行侮辱,本律师认为应该构成公诉案件,建议国家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同时立即禁止其出境。如果国家机关不采取措施的,我建议视频和图片中的特定人物立即提起刑事自诉,同时申请禁止其出境。
③、无论是否构成刑事责任,民事上肯尼迪先生涉嫌构成对其视频和图片上特定人的名誉权侵权纠纷,建议该特定人立即提起民事诉讼,并同时提起诉前禁令,禁止肯尼迪先生离境。
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1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120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2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最后,本律师认为,随着中国崛起,国际上不管是出于无知还是傲慢,总有辱华事件发生,而且似乎中国越强大这种辱华事件越多,可以想见,出于某种心里不平衡的心理状态,这种事情以后还会发生,而且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当年某国传出中国制造低劣的卑劣侮辱,中国没有及时压制,结果造成世界舆论,或多或少对后续中国制造的市场开拓,包括产业转移都产生了不良影响,所以我们不建议因为侮辱者的道歉而轻易放过他们,友好的才是朋友,恶意就是豺狼。出于职业素养,本律师当然不建议乱来,咱们就依法行事,也希望国家依法不放过任何一个辱华者,总之:咱们按规矩办!
作者简介:戎朝律师,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超电视转播权项目(即中超80亿项目)主办律师,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曾任上海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静安区律工委委员、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等,是多年全国级别十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的主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