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英格兰爱国者队(New England Patriots)的近端锋罗布·格隆考斯基(Rob Gronkowski)作为耐克(Nike)旗下最知名的代言人之一,每年能够为耐克带来千百万美元的入账,但两者目前却因为一个Logo站在了对立面。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4月份,格隆考斯基通过自己的公司Gronk Nation L.L.C.注册了下图的Logo以用于公司推出的服装和运动设备。
格隆考斯基所用Logo是一位两腿分开持球欲砸的橄榄球运动员剪影,该动作参照了格隆考斯基的砸球方式。
▲ 罗布·格隆考斯基(Rob Gronkowski)和其注册的个人Logo
据ESPN报道,耐克公司认为此Logo与公司的迈克尔·乔丹灌篮Logo(Jumpman)过于相似,在上月初,耐克已经正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对格隆考斯基Logo的异议申请书。
在耐克看来,若是把格隆考斯基所用Logo同飞人Logo换边进行比较的话,就能够发现两者实际上极为相似,很容易使人混淆,所以,耐克认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应当否决格隆考斯基的注册申请,从而避免此Logo用于Gronk Nation, L.L.C的商业行为。
即使真的像耐克所描述的那样,两个Logo具有极高的相似度,耐克也应和作为其品牌代言人的格隆考斯基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但如果耐克最终选择继续诉诸于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法律手段,格隆考斯基方面也能够拿出很多合理的辩护理由。
▲ 左为格隆考斯基个人Logo,右边是耐克乔丹的Jumpman Logo
所以,耐克是时候将注意力转移到以下几方面了:
首先,由于迈克尔·乔丹手持篮球正欲扣篮的动作剪影和格隆考斯基手持橄榄球正欲砸球的动作剪影从直观上来看区别十分明显,所以两个商标由于高度相似而带来视觉混淆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再者,尽管两个Logo中的动作都和体育动作有关,但两者所表达的意义和内涵是完全不同的——通过Logo中人物所持球的类型和各自的动作方式可以清晰地辨认出两者所进行的体育项目是各异的。
其次,鉴于格隆考斯基公司商品来源和赞助商都与耐克并不挂钩,所以格隆考斯基Logo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与耐克(飞人Logo的使用对象)肯定是不同的,这就更不会造成所谓的视觉混淆。格隆考斯基在之前与耐克已经签订了代言合同,每年也会从这个体育用品巨头身上获利颇多,相信他必定不会继续恶化同耐克的关系。也正因为两者的合作关系,格隆考斯基不可能将所注册Logo像耐克那样使用,耐克方面也可能会为格隆考斯基提供专门的代言商品。
最后一点,即使格隆考斯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注成功册此商标,耐克方面现阶段也证明不了此商标给公司带来了何种损失。而只要拿不出来造成损失的证据,耐克没有理由来上交异议申请书。
声明:本文为懒熊体育编译自福布斯,原文作者为Darren Heit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