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足协官方发布了《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继上周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对今夏引援调节费做出详细规定。
此次引援调节费规定的实施时间段为2017赛季夏季注册转会期内,今夏二次转会窗口已经从6月19日零点开启,截止时间为7月14日24时。
实施意见中提到,对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将征收引援调节费(参考标准为2016俱乐部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项)
如果引入的外援不超过4500万人民币/人次,内援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人次,不需要缴纳调节费,但需要开设青训专用账户。
超出上列数额,将等额缴纳调节费,该笔费用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