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赛事期间才会受到广泛关注的奥运会,这次却因为要开设一个奥林匹克电视频道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
在 12 月 9 日结束的 127 次国际奥委会全会上,国际奥委会全票通过了 11 月前发布的《奥林匹克 2020 议程》的 40 项建议,其中开通 24 小时奥林匹克电视频道颇为引人注目。
据悉,此频道的基地将设在瑞士和西班牙,先通过互联网方式播出,然后再进入到主流电视广播系统,届时全球的观众可以在这个频道看到运动类专题以及奥运新闻等节目,但这并不包含直播奥运赛事本身在内。
“不只是在奥运期间,而是一年 365 天我们都有宣传体育赛事和运动员的平台,来满足全球数字化和年轻人的需求,传播国际奥委会的多元文化、人文情怀等。”国际奥委会现任主席巴赫说。
据估计,这个项目在未来 7 年内耗资大约 4.5 亿欧元,其中国际奥委会出资 2 亿欧元,国际单项联合会和各国奥委会各出资 7200 万欧元,其余资金将由转播权和广告收入来支撑。
除了开办奥林匹克电视频道,还有几项提议也格外引人瞩目,国际奥委会将城市之间申办改为奥组委邀请举办,并且需要将奥运会纳入自己的发展规划中。同时,国际奥委会也将允许跨城市和跨国境申办奥运会,不过巴赫指出这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成立。这意味着举办奥运会将不再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城市的“专利”。
对于比赛本身,国际奥委会也进行了改革,今后的奥运会比赛不再局限于 28 个大项,而是将细分成多个小项,并且通过限定运动员数目来实现规模控制。
国际奥组委为什么要这样做?奥运会还会是我们所认识的那个奥运会了吗?
尤其是那个目前看来不直播赛事本身的奥林匹克电视频道,它能够像巴赫所希望的那样在非赛事期间也吸引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的注意力吗?对于主要靠卖“直播授权”而获益的奥运会来说,这个电视频道到底有什么价值,它将可能带来什么样的收入?
在解答这些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奥运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生意。
实际上,现代意义上的商业奥运会始于 1984 年洛杉矶奥运会
如我们在近三十年来看到的奥运会火热的申办不同,在 1984 年之前,奥运会如同一块烫手的山芋只有很少的城市来申办。在 1976 年于蒙特利尔举办的奥运会就亏损了 27.29 亿美元,原本提出申办的德黑兰中途退出,最终导致了只有洛杉矶一个城市参与申办 1984 年的奥运会。鉴于在蒙特利尔发生的情况,洛杉矶市民为保证生活水平不下降而强烈反对政府对 1984 年的奥运会提供资金支持,于是洛杉矶奥运会成为了第一届完全有私有部门提供经费的奥运会。
在这种情况下,奥委会最终选择 42 岁的航空公司老板 Peter Ueberroth 担任奥组委主席,并开始组建“私人委员会”,这标志着奥运史上商业运作的正式运行。在 Peter Ueberroth 上台后,立即开始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在转播权这块大蛋糕上,首次使用了竞标制,并大为加价,最终 ABC(美国广播公司)以 3.09 亿美元击败 NBC(国家广播公司)获得了美国国内的唯一转播权。同时,这届奥组委借鉴了以往奥运会赞助商众多但提供赞助费却极少的经验,宣布这届奥运会至只选取 30 家赞助商,各行业只选一家来保证赞助商的利益,并且还设定了 400 万美元的竞标门槛。在减少成本方面,奥组委充分利用了洛杉矶的现有场馆,并且租借高校宿舍来替代奥运村,同时招募奥运志愿者来减少人力组织成本。
这种开源节流的做法获得了极大的商业成功,在没有任何来自政府的担保和投资的情况下,这届奥运会一共取得了 3.806 亿美元的盈利,这也是奥运会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盈利。
在奥运会首次取得这么大的成功过之后,国际奥委会意识到了赞助商的巨大潜力,就在洛杉矶奥运会举办后的第二年(1985 年),他们发起了 TOP (奥林匹克合作伙伴)计划,每四年更新一次,并且将合作伙伴的数量始终控制在 10 个左右。到了 1996 年的亚特兰大奥运会,成为奥林匹克合作伙伴的赞助费门槛已经达到了 4000 万美元。
从 1984 年洛杉矶,到 2012 年伦敦夏季奥运会,收入到底如何?
奥运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电视转播权、门票销售、特许经营权收入和国内赞助收入。你从下图可以看到从 1984 年到 2012 每一届夏季奥运会的不同项目类别的收入。
其中,最大一块的收入来自电视转播权。
目前奥运会总收入最重要的两大来源是出售转播权和商业赞助,前者近些年来一直维持在总收入一半的水平上下,而包括全球合作伙伴和国内企业在内的商业赞助收入占据了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剩下的收入则由门票和出售特许经营权所得收入来提供。
这些赚来的钱都归谁所有?
根据瑞士法,国际奥委会是作为奥林匹克思想捍卫者的一个超越国家组织,与只是临时成为奥林匹克运动体系一份子的主办城市和组委会相比,国际奥委会具有更大的权力。但是,只有当主办城市在签订主办城市合同之后,才必须要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的全部义务,而国际奥委会自此才能拥有了制裁组委会的权利,比如撤回资金甚至取消举办权等等。
一般来说,主办国的国家奥委会即可代表国际奥委会的基本功能单位对主办国奥组委实施指导等工作,虽然很久以前的奥运会主办城市和主办国政府负有筹资担保的责任,但经过 1986 年洛杉矶奥运会之后所有的经费筹措责任都主要落奥运会组委会的身上。因此奥组委可以被视为一个有着经营期限(从确定申办起到奥运会闭幕结束)的公司,它必须要为奥运会的举办提供必要的资金以确保奥运会的顺利举行。
简单来说,这些钱最终归国际奥委会和主办国奥组委。以包括夏季和冬季奥运会的四年时间作为一个计量周期,在 2009-2012 这四年内,国际奥委会和主办国的奥组委获得了 80.46 亿美元的收入。
虽然国际奥委会在行政级别上高于奥组委,但是这两者在营收方面的关系却是紧密相联的。譬如,目前 TOP(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的赞助商收入和电视转播权收入则全部由国际奥委会所得,但国际奥委会也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的比例来支持奥组委筹办奥运会,而奥运会的主办国内赞助商、特许经营和门票等其他方面的收入则由本国的奥组委所得,但是也同样会上缴一小部分给国际奥委会。
1992 年以前,国际奥委会只获得 3% 的组委会和商品销售计划收入的 5%,从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开始,这一比例将扩大到 7.5%。
钱都花到哪里去了?
据国际奥委会官网资料显示,国际奥委会把 90% 的所得收入分配给各国家奥委会、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和奥组委用以发展全球的奥林匹克运动,剩下的 10% 用于自身的正常运转。
其中 TOP 计划收入的一半贡献给夏季和冬季奥运会的筹办活动,另外一半则用于奥林匹克运动的建设,包括维持国际和国家奥委会的运作。目前,全球 204 个国家奥委会的运转主要依靠 TOP 计划和转播权收入来维持。除此之外,国际奥委会将一部分收入用于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的正常运转,后者目前包括有 35 个奥林匹克运动。
奥林匹克频道会带来收入吗?
奥林匹克频道并不影响商业转播权的收入,国际奥委会早已掌握了电视转播权的话语权,而此次国际奥委会设立的全球奥运频道中包含了更多宣传奥林匹克运动的意味,并致力于在夏季和冬季奥运会的间隙中让大众能够持续关注奥林匹克运动。
据《纽约时报》报道,这个奥运频道将以包含电影和视频在内的 4.5 万小时的奥运会数字档案作为开场内容,其中有些内容甚至可以追溯到 1896 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并且,这个频道并不会用以直播奥运赛事,这也就意味着这不会与转播商的利益发生任何冲突。
其实早在 2001 年,国际奥委会就在西班牙成立了 OBS(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其主要的职责是制作今后历届奥运会的电视和广播信号,以及设计、安装和运作 IBC(奥运会国际新闻中心)。凭借这样的关系,OBS 垄断了奥运会直播信号的制作权,并在 2004 年 5 月与北京奥组委合资组建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来承担北京奥运会期间的转播工作来小试牛刀。
在此之后的伦敦奥运会上,OBS 不再与伦敦奥组委合作,而是成立了奥林匹克广播服务伦敦分公司来负责赛事信号的制作。这也就意味着从北京奥运会之后,无论是央视还是 NBC,所购买的电视转播权都要开始使用 OBS 制作的赛事信号,目前的国际奥委会已经完成了从制作内容到销售的一体化流程。
对于未来的奥运会,国际奥委会不仅仅是官方宣传中的“奥林匹克运动精神” 的捍卫者,它希望获得更大商业上的收益。尽管目前奥林匹克运动看上去和收入还差的很远,但不代表未来不会。还有那 40 条改变,看上去也都是为了更多的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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