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7年一毛钱股份都没给,这事要发生在体育圈会怎样?

2017-02-25观点严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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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一篇名为《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的文章在创投圈内刷屏。这篇文章来自一家游戏公司早期员工的妻子,文章描述了老公在作为该公司技术负责人奋斗7年,最终没有拿到公司股权净身出户的过程。

文章短时间内在创投圈刷屏,阅读量迅速10万+,点赞数超过5万,赞赏人数接近1万人。

今天上午,该游戏公司CEO以公开信的方式作出回应,表示自己存在拖延期权分配问题,同时澄清公司自天使轮后便没有再融资,总股份为10%的期权池一直存在。该CEO指出,这名创始员工在2013年拿到200万分红以后便不在工作状态,“创业跑到一定时候,很容易发生的就是老员工能力跟不上”。

目前为止,根据新榜文章搜索,该话题在微信平台谈论的文章超过256篇,热度持续发酵。被一些创业者称为2017年第一个刷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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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事件在互联网创投圈引发的热议,体育圈的反响则稍显冷清。但不可否认,股权架构不清晰、创始员工跟不上团队发展等类似的问题一直都在发生。


懒熊体育就此采访了体育圈13位创业者、3位投资人以及资深股权律师,谈谈他们的看法以及遇到类似事件的规避方式。


创业者:股权协议要落实,人才更迭要及时处理


光猪圈创始人王锋


我没什么看法,不过个人认为就算没拿到期权也不应该这么大张旗鼓的出声,没意思。另外,确实创始人要重视这个事情,初期没问题,公司上升期老员工会出现倦怠和各种情绪,很正常,不能提高改善情绪就负面多于正面了,应该直接离职,没有任何犹豫的,当然是有人能基本接替的前提下。然后,创业真踏马累人。


健身行业公司创始人T


互联网公司的人总觉得自己做的生意和别人不一样,太重虚名。你开个别的什么公司,谁在意你是不是什么联合创始人啊,xx小卖部联合创始人?这种事情主要还是价值观冲突,就是生意做的不合适一拍两散而已。


我们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不过是最终大家都能谈拢,人都是有价格的,无非是价格够不够高的问题。股权的问题是进门就谈清楚,不然我可不敢用人。

创始团队跟不上团队成长,只要约定好淘汰机制就可以。主要这个圈子的人太重面子,放在别的行业,你要不行,早就和别人合伙去了,哪有这么多道道。


来跑吧创始人叶颖涛


所有团队在初期要把股权结构谈好,所有东西都要落实在纸面上。我看这篇文章就知道是谁,他做出这件事来一点也不稀奇。在整个行业里,一人独大的公司不可能走得很长久。

在公司成立的初期阶段还是应该把公司的股权和期权的结构设计好,从业绩和时间两个维度去考量给相应员工相应的期权。我们在建立之初就有一个相应的体系,建立一个期权池,不断地根据企业每年的目标,人才的发展发放期权。


像这篇文章里面还是有本身它自己的问题,就是他进公司没有谈这个事情,是否是以打工者的身份进入的,现在再来谈就是他的一面之词。


足球领域创始人Z


不要用情感管理,不要用情怀管理,更不要用情分来分利。当暂时没能力实现共产主义时,那就做法西斯吧。


咕噜咕噜创始人聂海亮


我们团队是有些人是跟不上现在的步伐,那我们的做法分两种,一块是联合创始人,他们对公司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每月都能拿联合创始人津贴,即使不是核心,也属于公司老员工,要做好本职工作。

另外合伙人代表的是公司的未来。有些人可能又是联合创始人又是合伙人,如果哪天他跟不上了团队发展了,自然而然就是联合创始人了。


小李子足球装备创始人李鹏程


其实就是你坐这个位置公司只能做100万分你1万,而我换个能力高的可以做到1000万分你10万,你选哪个的问题。


大部分公司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创业初期大家的精力都放在开展业务、打造团队上面,可能一般都是口头承诺,没有写到纸上。

我们的期权池是由我代持,之后应该会成立一家新的公司,把期权池放到这家公司,所有的核心员工和期权名单上的人都持有这个公司的股份,这样母公司的股份看起来也会比较集中。

对于老员工能力跟不上团队发展,首先肯定通过努力让大家一起成长提高,如果真上不去只能能者上,不一定说淘汰,有一些本职工作还是可以继续做的。


斑马运动创始人赵云


股权股份争执是一个特别常见的问题,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核心是很多创业者对股权、限制性股权和期权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站在创始人的角度来讲,所有股东或者说在工商注册上体现的股东,是需要注资的,是需要有形无形资产的注入才能成为股东。


创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坦诚相待,互相信任很重要。创业过程中一开始一些小问题,后面在一些极端情况下会被放大。中国人好面子,讲求和气生财,好多事情不愿意讲开了,但创业其实是残酷的,感情不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而是把事情、权益、责任讲清楚,避免后面更大矛盾的产生。


创业公司的创始人是有责任帮助员工成长的,不能因为员工达不到要求,就责怪员工能力有问题。创业公司不可能总去换一个人,培养一个人的成本是非常非常高的。创始人要有能力判断这个员工现有的能力有多少,是不是达到要求,未来具备多大的潜力,可提升的空间有多少。反过来,给了空间,指出了问题,他没有意识到或者不去改正,就要判断这个人是不是适合,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情况要及时处理。


健身行业公司创始人F


我们刚开始创业的时候也没有设计繁琐的股权和期权机制,但是在和投资人接触发现没有健全的机制是基本上无法引入资金的。

我们在引入早期员工时候就十分谨慎,第一时间就确定了只有三位创始人,除此之外有10-15%的期权池,如果这个期权池内首批员工表现出色会进一步分配股权,股权分发都是有协议的,但是首批员工解约创始人一般是要赎回的。

像这次事件,如果公司和CTO之间合同没有范本的情况下,于情于理都是CEO获胜,这也是商界比较残酷的一点。


悦跑圈创始人梁峰


在我看来,契约精神很重要,首先你得有契约。在商业领域,信任的基础是合乎法律的合同,所以创业是一个全方位的认知,法律、税务、保险.....这个我估计中国创业者都需要集体补课。

我是从事十年工作后出来创业的,团队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但是没有那么激烈。一个是我处理的方式方法更好些,大家相处的关系也更好。第二是,我们会说得很明白,不是每个初创公司所有初始员工都会有股权,而是到了一定程度我们会正式去谈判,散发一些期权池。而期权池是为有能力的人准备的。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是一个沟通的问题,这个世界上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属于是沟通出现了故障吧。


儿童培训公司创始人H


我们之前一个合伙人就因为公司发展产生了分歧,最后他的股份我们按照估值翻倍回购,大家好聚好散吧。

我觉得比较关键的还是双方要保持沟通,如果觉得老员工在现阶段创造不了价值了,应该鼓励他在其他地方创造更大的价值,就像NBA一样,把球员交易出去而不是放在冷板凳上。


打一场创始人陈康乐


这实际上是激励和绩效的问题。股权的设计上核心的创始人和核心的员工是需要区别对待的。创始合伙人更多以股权激励的方式,核心员工更多以绩效奖金的方式。

在创业到了一定阶段肯定有跟不上团队成长的,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有时候是需要领头人下点狠心的,人情和企业的生存需要大是大非的抉择。


运动康复行业公司创始人J


双方都是因为情绪占主导,导致采用的证据都有不实,但是暴露了创业公司普遍存在的很多问题。初期一定要有一个期权池,跟不上节奏的员工或者最初的合伙人,离开一般采取股权回购方式,同时保留一部分。期权比例、确权方式、退出制度、回购制度等等,一定要设定好,以免将来产生矛盾。



子牙钓鱼创始人李瑜


热血是需要的,但文件还是要签署的。这次事情也给很多创业公司提了一个醒,包括我们。各有难处,大家互相退让一步,如果自身创业团队表述不严谨,可以聘请请外围专业人士协助处理。


投资人:明确的激励机制十分重要


创势资本董事长汤旭东


在投资的过程中暂未遇到类似的情况。进入团队是以员工还是联合创始人进来,这个决策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投资的项目一般会建议直接在工商体现股权。


创始人在建团队之初就要和员工谈清楚,并且应当以身作则,假使承诺了股权最好主动签代持协议或做股权变更,属于个人人品或者说道德的问题。而做为联合创始人,要懂得维持自己的权益。

针对高管,若是以技术入股的形式进入公司,工资低于市场价应该也是拿股权。


华盖资本投资经理冯坡


公司早期核心员工招进来时应该有足够的信任和准确的判断的,如果这个员工后来在能力或者职业态度上出现问题,那也应该是这个创始人在眼光和管理能力上的问题。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不是为了表达对员工能力的认可,而应该是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去优化公司的管理、建立凝聚力、打造好的公司文化。


创业公司对早期的创始人还是要给股权的,但是可以分期。初期给股权是为了凝聚团队,而分期发放是根据公司发展去调整团队,对于不合适的人要及时止损。


知名天使机构投资总监L


在投项目时,都是要求创始团队之间的股份协议是明确落实在纸上的。如果是代持,也要仔细解释清楚出于什么原因在代持,什么情况下会划转到理应拥有股权的人名下。

我们投资早期项目,如果CEO不给团队分配股份或者期权,这样的公司我们不投。说明CEO没有分享的精神,创业成功是一个团体努力的成果,不是某一个人的牛逼就能够解决一切问题。


股权架构资深律师:股权分配要遵循五大原则


股权架构律师王英军


以技术形式入股创业公司员工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 在项目里面要明确你的身份,你到底是个员工、高管、还是联合创始人?是合伙人还是股东。

  2. 要明确你在项目里面的权益到底是什么,是拿一份工资、奖金还是拥有股权,是期权还是工商股权。

  3. 要把关键问题都落实到纸面上。反过来说,作为创业项目的老大,也应该按照相同的方式去处理,要对其他的合伙人一视同仁。作为老大的顾虑完全可以通过合伙人之间的股权锁定、通过股权退出机制和违约责任来解决。


而股权分配应当遵循五大原则:

  1. 利益第一,感情第二

  2. 控股权原则,控制权原则

  3. 坚持原则性原则,坚持灵活性原则

  4. 有领头人原则,合伙人平等原则

  5. 舍得分原则,收得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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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业圈子里,创始人和合伙人、联合创始人“分手”的故事不在少数,感情、利益、个人成长,创始合伙人之间的复杂程度可能更甚于一段恋爱关系。而创始团队的相处,对一家创业公司则发展至关重要。股权架构、职能分工,这些看起来敏感隐秘的事情,只有在创业之初坦诚相待,才不会成为公司发展壮大的隐患。



文 | 严小寒、刘南琦、姚舜、金承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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