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下称《通告》),依法驳回了“杨倩”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
本届东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取得了38枚金牌、32枚银牌、18枚铜牌的优异成绩,苏炳添、全红婵和杨倩等运动员也透过社交媒体的力量迅速走红。但随之而来的是运动员的名字开始被多方抢注。以杨倩为例,“杨倩”商标此前已被多方抢注,国际分类涉及酒、钮扣拉链。
对此,《通告》称,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
《通告》还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奥运健儿在内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此前,针对近期发生的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中国奥委会发布也已经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驳回名单如下:
延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