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体育局发布了《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严格执行冬春季和春节期间体育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文件中提到,要针对2021年一季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的体育赛事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为先”“非必要不举办”“办赛主体责任”“精密管控”“线上体育赛事活动为主”等5个原则,做好省内春节期间体育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还提及:3月31日之前,国际性赛事、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赛事不得举办;全国性赛事按总局相关要求,将地方政府同意函、比赛组织方案、疫情防控方案、队伍管理方案、舆情应对方案等报总局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原则上不举办跨省际区域体育赛事活动,减少区域间人员交叉流动,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赛事和活动;省级体育赛事活动(含省级单项体育协会举办的赛事活动)原则上不举办,人数可控的户外体育赛事活动,如确有必要,实行一赛一批,报省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省级(不含)以下体育赛事活动实施属地管理,由举办地地方政府、体育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疫方案、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赛事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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