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8日24时,京东、天猫、苏宁618业绩已经出炉。
从6月1日到18日,天猫618的累计下单金额为6982亿元,其中商家淘宝直播增长160%,3万个天猫商家同比增长翻倍,1万多个品牌增长超过10倍;京东618累计下单金额2692亿元,187个品牌实现下单金额破亿;苏宁易购没有公布具体数据,全渠道销售规模增长129%,拼多多也同样没有公布具体数据,618期间订单量同比增长119%。
由于因为疫情的影响,百姓收入减少,购买力下降,消费一直低迷。因此今年的战报数据一出炉,很多网友并不买账,不少网友从数据中找出漏洞分析出疑点,质疑数据的造假。与双11的“成交额”相比,今年618各平台都用了“下单金额”“订单量”这些概念,网友质疑电商存在刷单。此外,拍下后不付钱最终也被算进“下单金额”里面。
不过近日,有多个电商平台商家反映收到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自身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税务部门还要求这些网店企业自查3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根据“联商网”消息,具体来说是指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实际上,针对电商领域多年“刷单”顽疾,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落地实施。作为国内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针对舆论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等行业乱象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随着国地税合并、金税三期上线、个税改革、《电商法》实施、银行与税务部门数据联网,电商的税务问题是迟早会解决的问题,加之目前直播带货,网络销售的不断火热,为了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规范电商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国家税收流失,电商行业会得到税务方面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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