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23日,根据美国媒体TMZ Sports的报道,洛杉矶快船队球员科怀·伦纳德已经在与耐克公司就商标“KLAW”所有权的联邦诉讼项目中败诉,耐克将继续持有“KLAW”商标。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KLAW”商标属于耐克公司的独立知识产权,与伦纳德的初稿及草图并无关系。伦纳德的律师彼得·吉斯伯格对于判决结果赶到失望,正准备上诉。
2019年6月,伦纳德将耐克公司告上了法庭,称其无权使用“KLAW”商标。随后,耐克公司在7月19日提出了反诉讼,称伦纳德侵犯了耐克的商标权、违反合同守则以及在此前的商标权诉讼案中造假。
据伦纳德说明,自己在2011年就创作了“KLAW”标识,这个商标由他的姓名缩写KL外加他的球衣号码2号组成,自己理应获得这个商标的所有权。伦纳德还表示,这个商标是他和耐克公司在2014年签订的代言合同中的一部分,但耐克公司在伦纳德方不知情地情况下将“KLAW”商标抢注。
而耐克方面则认为,“KLAW”商标是基于2014年耐克和伦纳德的合作之下诞生的产物,且主要涉及思路和概念均由耐克方提供。此外,耐克公司还认为“KLAW”商标于伦纳德提供的初稿相差甚远。
延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