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15日下午4:00,一场马拉松式听证会拉开序幕。这场可能关乎孙杨职业生涯的听证会在瑞士蒙特勒的费尔蒙特莱蒙特勒宫酒店会议中心进行,由于是公开审理,有近200名媒体人员及公众到场旁听。
▲听证会现场。
在听证会开始以后,孙杨率先作出证言。他被问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求公开审理,孙杨回应称“我希望让全世界清清楚楚地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在此次听证会上,当时参与检测的三名检测人员均未出庭作证。
这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历史上第二次举行公开听证会,在1998年,爱尔兰游泳选手米歇尔·史密斯(Michelle Smith)因在飞行药检中被查出尿样含有足可以致命的威士忌酒精,被国际泳联禁赛4年。随后,史密斯及其律师团队以尿样遭人为调换为由,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上诉,并举行了公开听证。但最终史密斯败诉,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维持原判,史密斯也因此淡出泳坛。
在孙杨作证期间,同声传译还屡屡出现状况。在WADA方面的代表律师提问期间,孙杨多次要求翻译人员准确、清楚地翻译问题。在提问期间,孙杨方面的代表律师还曾指出译员在翻译问题时有出错,例如将“200次药检”翻译成了“200CC的血液”。
这也为听证会最后的插曲埋下了伏笔。在孙杨做最后陈述期间,旁听席曾出现了一位男士来到孙杨身边,希望由他为孙杨的最后陈述进行翻译。但主持听证会的小组主席弗拉蒂尼以听证会纪律为由,拒绝了孙杨这一请求。最终,孙杨的最后陈述仍由听证会上的译员,通过交替传译的方式完成翻译。
在孙杨进行阐述并接受质询期间,他反复强调当时参与检测的三个人无法证明其资质,随后在专家团队的建议下不再提供样本和要求留下血样。此外,孙杨还强调血样瓶是血检官交给他们的。
在这个环节结束后,证人质询环节开始,参与方主要围绕2018年9月4日晚上至2018年9月5日凌晨发生的事情进行详细回溯,并就个中疑点进行质询。为了让您能够更好理解这次听证会双方的博弈过程,懒熊体育对双方证人质询环节的内容进行了部分整理。
以下内容摘自证人质询环节:
名词解释:
DCO-主检官
DCA-尿检官
BCA-血检官
WADA-世界反兴奋剂机构
IDTM-受国际泳联委托,负责收集样本的公司
CHINADA-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主要提问者身份:
孙杨方面代表律师-伊恩·米金
WADA方面代表律师-理查德·杨
WADA方面代表律师-布伦特·瑞成纳
仲裁小组主席-弗朗哥·弗拉蒂尼
仲裁小组成员-菲利普·桑德斯
仲裁小组成员-罗曼诺·苏比奥托
WADA副主任斯图尔特·肯普(Stuart Kemp):
在这一轮质询中,律师们和证人主要围绕IDTM公司是否需要对检测小组所有成员授权、药检过程中对运动员的通知程序以及尿检官、血检官的职责范围展开质询。
理查德·杨:如果国际泳联要委托IDTM公司去收集样本,需要在文件中写明要检测的运动员和检测小组成员的名字吗?
答:国际泳联向IDTM公司发放委托采集样本的授权书时,不需要写清楚参与检测的运动员以及检测团队每位成员的名字。因为这比较困难,例如赛后药检,你只能等到比赛结束后才会知道哪位运动员获得第一名,需要接受药检。
理查德·杨:IDTM公司需要为检测团队里的其他人提供文件,证明他们是IDTM公司的人员吗?
答:检测小组的DCA和BCA并非一定要证明他们是IDTM的专员,授权书对整个检测小组是整体授权,而且DCA和BCA在检测过程中的职责比较有限,所以没有必要。
菲利普·桑德斯:从您的角度看,与DCO一同参与检测的人员在检测期间拍照有多困难?如果这类事情真的发生了,会有什么后果?运动员又能做些什么?
答:与DCO一同参与检测的人员都需要接受专业训练,包括了解自己不能做什么,同行人员在兴奋剂检测站拍照是不被允许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同行人员需要删除照片,在这种情况下,运动员也可以表达他们所有的顾虑,但最终运动员还是得配合完成检测。
IDTM公司项目主管图尔多·波帕(Tudor Popa):
在这一轮质询中,律师们和证人主要围绕波帕、DCO在药检过程中的职责、检测小组如何获得授权以及当晚他所了解的情况展开质询。
布伦特·瑞成纳:当晚参与检测的三人都由IDTM公司培训并授权吗?DCO的职责是什么?
答:当晚参与检测的三人都接受了IDTM公司的培训,并被委派去对孙杨进行兴奋剂检测。DCO需要在系统中为兴奋剂检测助理注册,然后向IDTM公司提交一份保密文件,保证随行人员经过训练,知晓相关权利和义务,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布伦特·瑞成纳:您能告诉我们当晚检测的更多信息吗?
答:当晚DCO向孙杨展示了国际泳联对IDTM公司的授权书,上面没有写明检测的运动员和参与检测的官员的姓名,只有授权和被授权的机构。当时DCO有明确告知孙杨拒检的后果,也坚持要把采取的血样带走。
伊恩·米金:DCO应该要出示授权书(letter of authorization),当时您在电话里是否知道,自己要DCO出示的是另一份授权书(letter of authority)?
答:我确认DCO是依照国际泳联和我的指引去做的,有出示授权书(letter of authority)。国际泳联的要求是向运动员提供国际泳联的授权书,我们有按要求做。在以前的多次检测中,我们都是这样做的,从未被要求提供这类细节性的授权书。
布伦特·瑞成纳:在样本采集过程被中止后,您给DCO发了一封邮件吗?
答:在当晚的检测有点失控时,我很快给DCO发了一份拒检指引,并要求DCO尽可能地让运动员明白,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拒绝配合。
菲利普·桑德斯:您能解释一下医生在药检过程中的角色吗?
答:在兴奋剂检测过程中,运动员、医生和教练等人都可以给出自己的补充意见,
菲利普·桑德斯:运动员有权要求医生在场?
答:是的。
IDTM公司客户关系和业务发展经理尼尔·索德斯托姆(Neal Soderstrom):
在这一轮质询中,律师们和证人主要围绕IDTM公司如何获得国际泳联授权、正常的授权程序以及对运动员的通知程序展开质询。
布伦特·瑞成纳:IDTM公司为国际泳联服务多久了?
答:IDTM公司是严格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机构,从1995年开始就为国际泳联进行样本收集。
布伦特·瑞成纳: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IDTM公司为国际泳联采集样本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吗?是否会写明被检测的运动员和检测小组成员的名字?国际泳联是否清楚IDTM公司对运动员的通知程序?国际泳联是否有要求IDTM公司更改通知程序?
答:过去6年,IDTM公司在为国际泳联进行兴奋剂检测时所采取的流程和提供的文件都是相同的,文件上不会写明运动员或者检测人员的名字。IDTM公司会将文件提交给国际泳联,他们并未提出异议,也未要求IDTM公司更改通知程序。
布伦特·瑞成纳:您知道IDTM公司大概为国际泳联采集过多少样本吗?国际泳联是否每年都会向IDTM公司提供年度授权文件?
答:2018年,IDTM公司为国际泳联采集过大概3200个样本。每年委托采集样本之前,国际泳联都会向IDTM公司提供授权文件,每次检测都会向运动员展示国际泳联发放的年度授权文件。
伊恩·米金:您是否清楚,参与检测的护士并没有IDTM卡?
答:我认为我的同事在她的证言中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
伊恩·米金:基于我告诉您的情况,WADA规则里关于授权信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对吗?
答:指引只是起指引作用,没有强制性。
Vito(FINA方面代表律师):您是否知道有时候,检测机构会兼任样本采集机构?
答:我不能做猜测,IDTM公司只负责采集样本,并不会进行检测工作。
孙杨母亲杨明:
在这一轮质询中,律师们和证人主要围绕杨明当晚所见的具体细节展开质询。在此过程中,杨明对于WADA方面代表律师的提问和引述DCO的供词感到不满,希望能复述细节。
布伦特·瑞成纳:您说DCO当时一开始同意孙杨自己去卫生间是吗?
答:是的,但是……
布伦特·瑞成纳:但她后来又不同意他自己去卫生间了是吗?
答:因为这个问题我觉得非常重要,所以我想把当时的情况叙述一遍。
布伦特·瑞成纳:您的律师会给您时间说话的。
布伦特·瑞成纳:瓶子是孙杨和保安拿走,孙杨用手机照明,确保保安不破坏血瓶的吗?
答:未经授权无资质的人抽取的血液,不是兴奋剂检测需要的血样。是主检官拿出了瓶子,让我们尝试分离瓶子。不能用“打碎”这个词来形容,我们是试图分离瓶子而不是打碎瓶子。
布伦特·瑞成纳:您们是不是阻止DCO给血样拍照,还撕碎了兴奋剂检查报告单?
答:巴震阻止DCO对血样进行拍照,但主检官在报告中完全歪曲事实,报告单没有讲义夹包装,而且就放在孙杨面前。我认为孙杨检查完,将报告单拿走是完全正常的。我们有视频可以作证,DCO的证词是完全虚假的。
布伦特·瑞成纳:您们当晚为什么想叫警察?
答:当晚的情况是这样的……
伊恩·米金:当晚为什么试图叫警察?
答:是想让警察来把当时的情况记录下来。但我并没有那样做,这一年以来一直都十分后悔。如果当时把警察叫来了,把一切都说清楚,可能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韩照岐:
在这一轮质询中,律师们和证人主要围绕韩照岐当晚在电话中给出的建议以及中国兴奋剂检测的流程展开质询。
布伦特·瑞成纳:为什么在电话中给出建议,不允许DCO把血样带走?
答:未经授权无资质的人抽取的血液,不能算作兴奋剂检测需要的血样。
布伦特·瑞成纳:中国的反兴奋剂中心都会有哪些活动,制定了什么规则?
答:中国的反兴奋剂活动和要求是完全按照国际标准来的,会按时举行反兴奋剂培训,也有很多关于反兴奋剂的活动。
布伦特·瑞成纳:中国的兴奋剂检测人员每一次检测都会带齐所有的证明吗?
答:中国的检测人员每人都有相关证件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布伦特·瑞成纳:您刚才说中国的反兴奋剂要求是按照国际标准来的,但是国际上并没有明确要求过所有检测人员都要有相关证明。
中国游泳队副领队程浩:
在这一轮质询中,律师们和证人主要围绕程浩与杨明、DCO的电话交流内容以及其对于运动员当时面临境况的了解程度进行质询。
伊恩·米金:您经常会接到游泳运动员向你咨询关于兴奋剂检测的电话吗?
答:很少。
布伦特·瑞成纳:您当时在电话里跟DCO说了,DCO的资质证明和国际泳联的检测授权至少要有其中之一,是这样吗?
答:当时的主检官有资格证书,但是与她同来的血检官只有护士证,尿检官只有身份证。
布伦特·瑞成纳:我只是想问,您的陈述中说了,您当时电话里说的是,至少要有上面两份证明中的一份是这样吗?
答:是的。
布伦特·瑞成纳:那您知道当时的DCO是有资格证明的吗?
答:她有IDTM的检察官证,我知道。
布伦特·瑞成纳:为什么在电话里跟DCO说你会被解雇?
答:其实是给她讲了个例子,说中国有一位DCO,因为错误地使用“拒检”一词,而被解雇了。
布伦特·瑞成纳:是否知道当时的检查报告单上所说明的拒检的后果?
答:是运动员填写的记录单,我并不清楚。
中国游泳队队医巴震:
在这一轮质询中,律师们和证人主要围绕巴震在现场看到的细节以及此前孙杨因服用含有禁药成分的药物而遭遇禁赛的事展开质询。
布伦特·瑞成纳:孙杨的母亲说,是您不让DCO带走血样的,为什么这么做?
答:是打电话给韩照岐后得到的指示和建议,由于采血官没有资质证明,因此采集的血样不能作为兴奋剂检测样本被带走。
布伦特·瑞成纳:为什么认为检测人员的身份证明不齐全?
答:到场后,主检官提供了兴奋剂检察官证的复印件,尿检官只提供了身份证,血检官提供了护理初阶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咨询韩照岐时,他说,是根据国际兴奋剂调查标准,DCA需要提供资质证明和授权证明,BCA要提供护士证和本次检查的授权证明。而当时两位都没有授权证明,因此认为他们这次的采集是不合规的。
布伦特·瑞成纳:当时到底是谁拿起了血样瓶?
答:是主检官拿了血样瓶出来交到了我们手上,还晃了晃,说“你们要是能打开就开吧”。
体育法专家裴洋:
在这一轮质询中,律师们和证人主要围绕护士能否异地执业以及中国反兴奋剂中心采取血样的流程展开质询。
伊恩·米金:护士需要在特定的区域执业才合法,您清楚这一点吗?
答:是的。
伊恩·米金:那名护士的资格证有一个注册变更,是上海某个区。那她可以在中国任意地区执业吗?
答:不是。
布伦特·瑞成纳:这(当时护士进行采血)是一个违法行为吗?即便中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答:护士应该提供资格证和执业执照,而当时的护士并未提供执业执照,无法证明她有采血资质。即便有执业执照,如果没有展示,那也没有采血资质。而且即便护士有采血资质,根据中国法律,护士也得在特定的地区执业。那名护士的注册地在上海,但她执业的地方却在杭州,那样是违法的。
布伦特·瑞成纳:如果运动员要求护士出示执业执照,给执照的图片可以吗?
答:不行,需要看原件。
布伦特·瑞成纳:您熟悉CHINADA(中国反兴奋剂中心)采取血样的流程吗?
答:不熟悉。
布伦特·瑞成纳:您知道什么是CHINADA吗?
答:不知道。
布伦特·瑞成纳:您知道中国反兴奋剂组织吗?
答:我知道。
布伦特·瑞成纳:如果CHINADA的护士在采血时不出示执业执照,那也是违法吗?
答:我不太确定,因为我不了解这个组织。
布伦特·瑞成纳:我是在从咨询专家的角度来问您,如果CHINADA的护士在采血时不出示执业执照,那也是违法吗?
这个问题被小组主席弗拉蒂尼打断,他认为布伦特·瑞成纳在做假设性提问,询问专家所不熟悉的领域。
布伦特·瑞成纳:在您看来,在中国,每一次采血,护士都必须出示所有的证件的原件吗?如果不出示则会被视为违法?
答:我只是说,如果不提供可能会造成违法。这个要取决于现场的情况和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中国的刑事法律是非常复杂的。
布伦特·瑞成纳:如果不出示原件,那护士就会坐牢吗?
答:并不是,每个案件不同,要看具体情况。
布伦特·瑞成纳:您知道当晚护士的手机上是否有她执照的照片吗?
答:不知道
布伦特·瑞成纳:您是否知道当晚有人要求查看她的执照?
答:我不太清楚。
伊恩·米金:您是否能确认,在上海注册的执业执照,在杭州是不是无效的?
答: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护士被要求在特定区域执业。因此不能在杭州或者其他省份执业。
在证人质询环节结束后,三方律师进行了一轮辩论,主要还是再次提出本方的观点和意见。值得注意的是,主持听证会的小组主席弗拉蒂尼在这个环节还曾要求各方不要多次重复此前已经提及的内容。
最后,孙杨在其总结陈述环节中表示,“与兴奋剂斗争是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人,包括兴奋剂组织机构,都要遵守兴奋剂规则。”他认为三位检查人员无视法律和规则,损害了自己的权利,希望仲裁庭能还自己清白。
同时孙杨也提到,“整整438天,给我的身心、名誉和我的团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在此前举行的光州世界游泳锦标赛上,孙杨获得了200米自由泳和400米自由泳的金牌,但澳大利亚选手马克·霍顿(Mack Horton)和英国选手邓肯·斯科特(Duncan Scott)在两项颁奖仪式上都拒绝与孙杨握手、合影,孙杨在下台后还与斯科特有过“言语交锋”。
事后,斯科特和孙杨都因此收到了国际泳联发出的警告信,理由是双方都违反了国际泳联章程规则C12.1.3。据懒熊体育查证,该规则为“for bringing the sport into disrepute.”(给游泳这项运动带来负面影响)。随后国际泳联也向代表团发出指示,禁止选手再扰乱颁奖仪式。
由于本次听证会的最终裁决要择日公布,孙杨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待判决的出炉。在听证会结果公布后30天内,双方有权向瑞士联邦法庭提起上诉。
(懒熊体育记者吴韵晗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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