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统计分类(2019)解读会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装备中心”)举行。
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科学界定体育产业统计范围,经国家体育总局研制、国家统计局审核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以下简称“统计分类(2019)”)正式发布。
体育总局装备中心季浩处长介绍,统计分类(2019)延续了《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5)》(以下简称“统计分类(2015)”)的主要原则、方法和框架,其中含有大类11个、中类37个、小类71个。与统计分类(2015)相比,统计分类(2019)在修订过程中涉及多个中类和小类拆分合并,大类和中类数量不变,小类增加19个。
解读会上,王平副主任指出,统计分类(2019)的修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发生了变化,2017年6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发布,原有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已经无法与新行业分类相衔接,也不能适应当前体育产业统计的需要;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在一系列体育产业政策的引领和指导下,体育产业得到了快速推动和发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新情况不断涌现,体育产业的内容和边界不断拓展。
统计分类(2019)在出台前经过了科学、严谨的论证过程。2018年初,在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指导、体育总局装备中心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多方专家的共同努力,通过十多轮座谈讨论交流,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了修订初稿。在全国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会议上征求了全国31个省、区、市产业工作者、产业专家的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国家统计局就征求意见稿发文广泛征求了各省级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司的意见,修改形成专家评审稿。随后,国家统计局组织专家进行多轮审核,并在国家统计局第4次常务会议上审批通过,于4月1日以国家统计局局长令的方式正式公布、实施。
·延展阅读:两会报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精心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