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宫鲁鸣是否应该得到“厚禄”的问题,人们已经议论好些日子了,矛头一边倒地指向篮管中心,认为非百万俸禄对不起宫指导。
但我认为:大伙儿这回都没说到点子上——这不是篮管中心的错!
假如我是信兰成,我一定带点儿幽默地这样想——而且我猜他就是这样想的:
不是我没钱发给他,也不是我不知道该给他发钱,但他现在的身份既然是篮管中心的运动队管理部部长,我还就是不能把这钱发给他,真要是发了的话,下回“巡视组”来“回头看”的时候,难道你们负责任吗?
因此这个问题的本质,既是“党员干部”与“职业教练”的关系问题,更是“国家体制”与“职业体育”的关系问题,中国体育界的所有项目管理者,都是大大小小的干部,如果他们拿到了没有政策依据的收入,在理论上就会成为各种“老虎”,这就是宫鲁鸣薪酬问题的悖论。
而如果宫鲁鸣拿到了比如说一个月15万的薪水,这个问题就变得更加严重了:很多其他项目的总主教练们,也有既是国家队教练又是所在中心行政官员的双重身份,他们肯定会找到国家体育总局“闹罢工”——他能拿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就算他篮球影响大,可不就是亚洲冠军吗?我们这些世界冠军项目怎么算?他要是拿15万月薪的话,我们拿3万5万成不成?……诸如此类。
这是一个中国特色的黑色幽默!
这个特色、就是既当教练又当官,我们可以掰着手指头加上脚趾头数一数,到底宫鲁鸣这样的情况在中国体育界有多少。
在过去,任命一些优秀教练担任项目管理中心官员的举措,曾经在相当程度上调动了教练员们的积极性(就是没有在各项目中心担任官员的教练,很多人也在各省市有行政职务),因为能“左右逢源”:一边拿教练员的收入,一边享受官员的待遇;一边向往着“体制外”的“厚禄”,一边憧憬着“体制内”的“高官”。但在反腐从严的今天,“左右逢源”变成了“进退两难”,信兰成要是敢给宫鲁鸣发钱,就有人敢同时举报他俩违法乱纪。
这种“进退两难”,又像是国家体育总局现在的做法:一边紧着盘点各项目中心的奥运会金牌指标,一边严厉要求“反对唯金牌论”!
宫鲁鸣没错:按劳取酬、按贡献索取,可以当选“优秀教练员”;
信兰成没错:严守法纪、按规定管理,可以当选“优秀党员干部”。
那么是谁错了吗?难道是中纪委错了?
呸呸呸!当然不是。
真正的错误是体制的落后,在中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蓬勃发展、急剧转型的今天,走去行政化的协会制发展道路,已经不只是足球篮球的必由之路,而是中国体育全行业的必由之路。
只不过体育去行政化了之后,将要面临与“九品中正制”的国家体制的矛盾,这属于“国事”范畴、还是“莫谈”了吧……
这些天来,我正在忙着走访备战奥运会的各个国家队,所到之处无不谈宫鲁鸣和高洪波,而我则给好多教练出主意:干完里约之后你只有唯一选择——先去找个外国队执教一个周期,然后再回来踏踏实实地拿百万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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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房学峰,资深电视人,前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首席记者,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首席策划。